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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假药之重——访“梅花K”中毒案受害者
作者:刘涛 彭娜 发布时间:2002-04-02 10:41:23
备受关注的“梅花K”案今天在株洲开庭审理。当法律援助律师团代表60名受害者愤怒地向7位被告讨回生命的尊严时,他们的背后,还有一些被假药彻底改变命运的人们。
据调查,在株洲市“梅花K”中毒事件中,先后有71人住院,其中6人昏迷,经抢救69人的病情基本好转,但至今仍有两人重病缠身。 她们现在是什么样呢? 昏迷200多天的沈智芳 3月30日下午,当记者走进株洲市立一医院的肾内科,立即听到26号病床上传来一阵急喘声。一个面容苍白的女人正蜷缩在白色的病床上,她的鼻子、臀部、腿部插满输液管,瘦弱的身体不停地抽动,唇边流出的唾液沾湿了床单,睁开的双眼也显得十分异常:左眼球明显向左翻移,右眼则向右上方斜视。 她,就是因服用“梅花K”中毒成为“植物人”的沈智芳。 今年27岁的沈智芳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李荣辉是一名公交车司机,自己开了一个缝纫店,家里还有一个4岁的女儿,日子过得十分甜美。 2001年8月4日,沈智芳在服用2盒“梅花K”后,迅速引发了多发性肾小管功能障碍综合症,造成低钾酸中毒,引发肌无力,继而造成多种并发症。 医生说,沈智芳目前所有的身体动作都是无意识的,没有听力,没有视力,没有任何感觉,也不能吞咽。进食只能通过插入鼻孔的输液管,维持她生命的除了药物外,就是每隔3个小时通过鼻孔喂一次流食。 为了唤醒沉睡的妻子,李荣辉辞去了工作,在期待和痛苦中陪伴妻子,熬过一个个白天和夜晚;为了促进妻子的血液循环,李荣辉每隔2小时要给妻子翻一次身,一有间隙还要为妻子全身按摩;为了减轻妻子的痛苦,李荣辉想出各种办法。每天他都要播放妻子最爱听的音乐“梁祝”,在妻子的床头挂着她最喜爱的铃铛。 沈智芳的母亲每天都在祈求女儿有能够苏醒的一天;沈智芳4岁的女儿李晶晶原本活泼开朗,现在却变得沉默寡言。每次到医院看望妈妈,她都哭着试图去摇醒妈妈。 目前沈智芳全家主要靠她母亲卖菜为生。由于经济拮据,沈智芳74岁的外婆每天早上6点钟就起来炖骨头汤,步行1个多小时送到医院,同时也送给外孙女婿一大碗可供3餐的白米饭。 为了省下每一分钱给妻子治病,李荣辉每天仅靠从家里带来的剁辣椒下饭。饭凉了,就用医院免费提供的开水泡一泡。由于长期营养不良,李荣辉已是形容消瘦。 每天傍晚,李荣辉都会拿出一叠妻子的照片翻看,此时也是这个中年人一天中最为幸福和最为伤感的时刻。 “我的妻子善良贤惠,以前不论我多晚回家,不论下雨下雪,她都会热好饭菜,烧水给我洗澡洗脸。而如今,家里十分冷清,连热水都没有一杯。”谈到这里,李荣辉流下了眼泪,“想起这些我特别难受。女儿现在没有人管,经常哭着喊着要妈妈醒来,女儿发烧了我都没有时间照顾她;父母年龄也大了,也需要我去照顾。我真的担心我会挺不住的。” 由于长期卧床,沈智芳的呼吸道和尿道都已经受到感染,病情经常出现反复,前两天高烧40.4度,险些有生命危险。医生说,除非奇迹出现,沈智芳很难有醒来的一天。 在等待奇迹出现的日日夜夜里,也曾有人劝李荣辉放弃,可李荣辉说,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他也不愿放弃。因为每当和妻子说话时,妻子的眼睛都会睁开,这让李荣辉和他的家人看到了希望。 24岁的“儿童” 陈桂兰 陈桂兰是“梅花K”的另一个受害者。这个株洲县龙潭乡新燕村的漂亮姑娘今年只有24岁,同时也是家里的顶梁柱。她曾在株洲开了一家服装专卖店,不仅担负家里的日常开支,还要支付妹妹的学费和生活费。 2001年8月,在广告的宣传下,正在家里准备婚事的陈桂兰去药店买了2盒“梅花K”,并服用了1盒,然而她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盒“梅花K”,不但粉碎了她瑰丽的新娘梦,还令她永远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 现在的陈桂兰脚不能行走,手连写字的力气也没有,眼睛斜视,视力低下,口齿不清,智力仅相当于5岁的儿童,日常生活全依赖家人照料。 由于“梅花K”引发的并发症,她的子宫被迫摘除,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一个还没有出嫁的姑娘,就这样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更令人心酸的是,在她遭遇飞来横祸,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的未婚夫也弃她而去。 为了给陈桂兰治病,她家里的积蓄已全部用完,母亲向合作社举债的8万多元也已耗尽,但陈桂兰的病却每况愈下。现在家里的收入只有年过6旬的父亲种地所得。 3月31日,陈桂兰唯一的妹妹、目前在株洲就读大学一年级的陈香连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位漂亮的女大学生告诉记者,由于家里困难,自从陈桂兰得病后,她就一直没买过新衣服和课外书籍。因为要见记者,她借了同学一件衣服。 “以前读书,由于有姐姐资助,钱基本不用操心。现在我只有靠勤工俭学,每月能有150元收入,尽量为家里减轻负担。”面对这一切突如其来的变化,本来无忧无虑的陈香连,言语里多了份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我现在最希望的不光是官司能赢,更重要的是赔款能到位。姐姐现在在家里吃草药,疗效不明显。我得给她治病。姐姐将来的生活,只有靠我来承担。”21岁的陈香连懂事地说。(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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