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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依法判决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作者:记者李煦 发布时间:2002-04-02 09:09:09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对5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作出一审判决。凌长钧、高吉成、司学清3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名犯罪分子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对因琐事遂起意杀人的故意杀人犯张立宁等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各级司法机关正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在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威力上下功夫,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保证各个执法环节严肃公正执法,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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