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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赃款建私人别墅 山东济南一局长被判刑20年
发布时间:2002-04-01 15:09:12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原局长邵月平职务犯罪案日前被一审判决,济南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三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邵月平服从一审判决,不提出上诉,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据法制日报报道,法院审理查明:自1994年底至2000年10月,邵月平利用担任济南市历下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主任、历下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 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42次收受或索取13个个人和单位的人民币21万余元、美元700元、港币1000元及金首饰等价值近3.6万元的物品。

  1998年5月,邵月平为达到低价购地的目的,通过关系转送给济南郊区某村村主任李某现金1万元,从该村购买土地9.98亩。随后,邵月平又在李某的帮助下,以13万元的价格又购得该村土地5亩多。为表示感谢,邵月平又送给李某现金3万元,共向李行贿人民币4万元。邵月平用赃款及个人筹集的资金共计83万元购买了土地建造私人别墅。(孔繁平、卢金增、金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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