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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宣判砍伤法官的夫妻
作者:金 晖 王 斌   发布时间:2002-03-27 09:01:24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案,对持刀砍伤法官的被告人祁永刚、季秀兰夫妻二人作出一审判决:二人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和一年的有期徒刑。

    2001年8月25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向居住在限期拆迁范围内的祁永刚、季秀兰夫妇送达了裁定书,裁定对秦淮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申请执行的责令限期搬迁决定准予强制执行。同年8月27日,秦淮法院再次向两被告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令最后搬迁时间为8月28日,祁永刚夫妇仍拒不搬迁。8月31日下午3时许,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两次下达裁定却拒不执行的祁永刚、季秀兰的住所实行强制拆迁时,被告人祁永刚用粪便泼洒执行人员并持菜刀连砍执法人员陈某头部。被告人季秀兰对执法人员砸酒瓶、泼水并持剪刀乱舞进行威胁。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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