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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长江等诈骗敛财被严惩
发布时间:2002-03-25 11:10:10


    日前报纸上曾报道过的谎称虚假的废旧塑料炼油设备能够提炼成品油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欺骗70余名客户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骗取人民币共计165万余元的被告人黄长江等7人受到法律的严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

    2001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黄长江伙同他人,编造所销售锅炉可以利用废旧塑料烧炼出汽、柴油的虚假事实,多次通过电视台在全国各地播放广告。被告人黄长江负责向前来询问情况的客户介绍虚假的设备性能,指使被告人蒋明申开车运送,并由被告人包耀红陪客户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厂区北京新时代再生能源连锁生产基地参观所谓烧炼过程。每次有客户前去参观时,黄长江都打电话通知基地的人做好准备。在基地,由被告人金光斌向客户介绍虚假的炼油过程,被告人金必琳、张加田、梅明斌等人在厂区进行烧炼废旧塑料的操作,在操作过程中,通过秘密管道向冷却塔中倒入成品油,制造所销售锅炉能够炼出成品汽、柴油的假象,欺骗参观烧炼过程的客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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