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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建委原主任张克孝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02-03-22 11:44:39
本站武汉3月16日电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告一审判决:认定武汉市城建委原主任张克孝犯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克孝在担任武汉市城建委主任及其他公司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其子(另处)、其妻(在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5.6万元、港币30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97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此外,张克孝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没有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擅自出借公款3000万港币给其他单位使用,大部分资金没有按时归还,造成国有巨额资金呆滞,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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