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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审王松等55人涉黑大案
发布时间:2002-03-07 10:12:48


    新华社郑州3月6日电(记者程红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南省登封市王松等55人涉黑犯罪案,今天上午开始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受审的涉黑组织首要犯罪嫌疑人王松又名王振松,今年45岁,河南省登封市人,原系河南嵩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登封市政协委员、登封市宣化镇人大代表。以王松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承包水库起家,又利用水库为基地,在毗邻水库周围的登封、禹州等地胡作非为,危害一方,被当地群众称为“水上黑帮”。

    由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松自1996年初承包登封市白沙水库水产公司后,以巡逻护库的名义成立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与被告人卢新英、屈新杰、卢林浩共同先后任命被告人张超峰、张建轻、张明跃、王占、王怀夫等担任该水产公司经理,并招募“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张占义、王战生等40多人充当打手,购买了枪支、弹药、匕首、手铐、110摩托艇等作案工具,在被告人戈军典、石文政、张更林等人的参与下,结伙或分别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票据诈骗、赌博、偷税等犯罪活动。起诉书指控有16种罪名、100多起犯罪事实。其中故意杀死1人、重伤2人、轻伤数十人;非法拘禁47人、致死2人;偷税漏税119万余元;票据诈骗4750多万元。

    另悉,原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分行绿城支行行长李振轩,因超越职权为王松等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而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并案提起公诉。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及参与诉讼人员众多,法庭预计将审理10天。(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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