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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行贿贪官 哥介绍帮忙 原绍兴市宣传部副部长介绍贿赂被起诉
发布时间:2002-02-22 11:37:13


    新华社杭州2月22日(范跃红 卢晶 )为弟弟行贿充当“传话筒”的原绍兴市宣传部副部长尹凌云近日被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以介绍贿赂罪提起公诉,当地法院已开庭审理。

    现年51岁的尹凌云,原系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经检察机关查明,1994年初,尹凌云的弟弟尹元江为获取绍兴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的承包经营权,多次与“鑫达”公司董事长罗鉴宇(已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时任绍兴市委宣传部部长,后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等职)、“鑫达”公司控股方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何忠宝(因犯受贿罪已判刑)进行策划,最终获取了承包权,并承诺事成后将承包所得利润的10%作为好处费送给罗鉴宇与何忠宝。此后不久,罗、何两人便想得到好处,但尹元江未见行动,尹凌云及时将罗、何要求兑现承诺的意思告诉尹元江。同年5月9日,在绍兴饭店一客房内,尹元江分别行贿给罗鉴宇、何忠宝各8万元与10万元人民币。此后,又经尹凌云两次转告,尹元江分别行贿给罗鉴宇、何忠宝各10万元人民币及一人一张面额为130200元的中国建设银行定期存单。

    1995年9月,何忠宝因个人违纪购房被绍兴市纪委查处而害怕受贿事情败露,遂先将所收受的面额为130200元人民币的一张存单通过尹凌云退还给尹元江,后又另将所收受的10万元人民币与10万元港币直接退还给尹元江,尹元江当场表示由其暂为保管。2000年初,见风头已过,何忠宝多次想要回先前所退之款,尹凌云又一次充当“传话筒”,将何的意愿转告给自己的弟弟。2000年4月21日,尹元江将先前130200元人民币的存单及10万元港币加上利息后,再次将18万元人民币及11.6万元港币行贿给何忠宝。不久,何忠宝、罗鉴宇等人因受贿案发,尹元江因涉嫌行贿被查处。去年3月,原本以为自己没拿到好处不会有事的尹凌云也因涉嫌介绍贿赂被绍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尹凌云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已构成介绍贿赂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法院将于近期作出一审判决。(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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